招商引资

苏元镇招商引资办公室工作制度

来源: | 编辑:苏元镇 | 日期:2018-01-16 | 阅读: 111

 

  一、项目帮办制度

对引进的项目,及时跟进,确定专人帮助办理各种证照手续,全程解决项目落实中的各种问题,千方百计做好衔接、协调、调度、服务等跟踪落实工作,促其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提高项目的成功率。对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由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帮办。

二、限时办结制度

苏元镇招商引资办公室在接到客商项目立项意愿后,应在五日之内对客商项目立项、报批、注册登记等一系列工作进行全方位服务,做好与招商局的协调工作。对5日内办结确有困难的情况,可以延长15日,限时办结。

  三、企业评议服务部门制度

  每年由镇招商办组织投资企业对所有服务部门和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民主评议,评选出“五佳二差”部门和单位,对评议好的部门和单位进行表彰;对评议差的部门和单位通报批评,同时与综合目标考核、部门评优、个人考核等挂钩。对评议最差的部门、单位,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处罚。

  四、监督制度

  充分发挥人大、纪检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镇人大、纪检把涉及投资环境的部门、单位作为评议对象,把招商引资的成效和服务质量作为评议内容,对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通过评议发现的问题,尤其是违法违纪违规事件责令限期纠正,并跟踪督办。对企业实行“两禁止”,即:禁止党政机关人员到企业吃、拿、卡、要;禁止擅自到企业进行检查,确需检查的必须报请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要开辟专栏,跟踪采访,对招商引资工作中好的典型大力弘扬表彰,对违法违纪违规事件进行曝光鞭挞。

  五、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纪检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对到企业吃拿要报和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等影响投资环境、影响招商引资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追究、严肃处理。镇纪检部门要选派党性强、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同志专门受理投资者的各种投诉,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凡涉及投资环境的,做到有举报必查,有查必果,有错必究,被投诉的公务员、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