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秸秆禁烧致小川镇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来源: | 编辑:小川镇 | 日期:2018-06-12 | 阅读: 18

广大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首先对你们在田间辛勤耕耘,为全镇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表示感谢!夏收在即,我们在为您的丰收感到欣喜的同时,也希望您能在收获的过程中不要焚烧秸秆,自觉做到秸秆禁烧。

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秸秆焚烧会导致空气中二氧化硫、悬浮颗粒物和PM2.5数值明显升高,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影响人体健康。尤其对儿童和青少年眼睛、鼻子、咽喉刺激较大,易引发支气管炎等疾病。二是易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几年来,每年都发生焚烧麦茬引起火灾,将地邻未收割的小麦及核桃苗烧毁的事件,给双方家庭造成了经济损失。三是焚烧秸秆产生的烟雾会造成空气能见度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四是焚烧秸秆会烧死土壤中的有益微生物,导致有机质矿化,加重土壤板结,影响来年收成。

为全面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各村认真贯彻执行,并相互转告。一是提高认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已纳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估考核范围,关系到大气环境质量、交通安全,涉及人身安全和健康。二是要广泛宣传,营造禁烧氛围,各村要迅速行动,悬挂张贴禁烧标语等,深入村社户,开展禁烧宣传,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人,帮助广大农户从思想上树立“烧秸秆违法”、“不愿烧,舍不得烧”的意识。三是强化巡查力度,镇村两级要明确责任,加大夏收期间巡查力度,对发生焚烧秸秆的,造成恶劣影响的村社,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问责。

禁烧秸秆是全体公民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农民朋友们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不听劝阻,随意放火烧荒,随意向沟渠内堆放秸秆,对造成火灾事故、污染大气,给他人人身安全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的,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焚烧秸秆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农民朋友相互转告,按照要求正确处理好农作物秸秆,杜绝焚烧,避免产生危害、受到经济法律处罚。同时,我们鼓励群众监督秸秆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秸秆行为,举报电话:0939-3758501。

广大农民朋友们,为了我们自身的健康和生活安全,让我们共同努力,坚决杜绝秸秆焚烧违法行为,保持良好的空气质量,禁烧秸秆,从自身做起!

最后,祝全镇广大农民朋友合家幸福,万事如意!

小川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9日

监制:李 倬

审核:刘金昊 编辑:魏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