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编纂

【方志百科】索引

来源: | 编辑:县志办 | 日期:2018-06-14 | 阅读: 23

索引

方志体裁之一。旧称备查、通检、引得。是志书重要检索手段,也反映志书含有的知识主题的数量。一般放在附录后。通常由说明、标目和引码三要素组成。索引说明,又称例言,主要用于说明索引的编纂原则、编纂方法、排列顺序和检索方法,有总说明、分类索引说明。索引标目,指列入索引的被检索对象的名称,又称条目、款目、主题词、标引词等。索引引码,又称注码,即标目在志书中出现并有记述内容的页码。引码含页码、卷码和栏目代码。清以前旧志不设索引,20世纪30年代始为旧志编制索引。1934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先后影印六省通志(浙江、广东、畿辅、湖南、山东、湖北),在方志后附四角号码索引,均为综合性索引。至80年代初,为旧志编制索引取得较多成果。首轮修志中,较早编制索引的是浙江《萧山县志》(1987出版),设有表格索引。1998年,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布《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规定“全书要附有索引”。2008年颁布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将索引列为方志体裁之一。索引编制质量的高低,成为衡量志书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多卷本志书也可编制总索引。①索引编制范围。以专志、人物、大事为主。具体内容包括目与子目、大事、人名、机关团体或单位名、地名、照片、图表、名特产(物产)、地方掌故、文物、名胜古迹等。可分为专题性索引和综合性索引两大类。专题性索引又称分类索引,是提取志书信息主题词并按事物分类编制的索引,包括人名索引、地名索引、图表索引、事件索引、掌故索引、风俗索引、名胜古迹景观索引、参考文献索引等。综合性索引指把志书中人、事、物等具有独立意义的概念提炼成标目,汇集在一起组成索引,常见的有条目索引和内容索引。条目索引又称标题索引,是将志书所有目及子目名称汇集在一起组成的索引。内容索引又称主题索引,是将志书中出现的人物、地名、书刊名、图表、会议、机构、事件、专题资料等一切有实质意义的内容拟制标目,汇集在一起组成索引。②索引编制注意问题。标目数量应反映志书中所含可供检索的信息,防止重大遗漏。标目的选择,尽可能采用具有检索性的名词化短语;标目在正文中应有记述内容。引码不必过多,选择提供信息量较大的页码做引码。志书编纂过程中要对索引有所考虑,加强对知识内容主题的提炼。选择了解全书内容的人员编制索引,如参与志书编写工作的编辑。

(摘自:《方志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