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司法局党支部工作职责

来源: | 编辑:县司法局 | 日期:2018-01-29 | 阅读: 141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指示、决定和党员会议的决议。

二、做好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

三、处理好支部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在广大党员中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

五、领导开展全系统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六、组织党员干部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

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同志吸收到党的队伍,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按时收缴党费。

八、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模范党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