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宣传

【巨献】《樱桃红了》—陇南司法首部法治微电影

来源: | 编辑:县司法局 | 日期:2018-01-17 | 阅读: 119

首部法治微电影

《樱桃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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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 事 梗 概

   东罗村妇女宋芳芳,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新时代女性,在本村塑编厂上班。今年4月中旬的一天清晨,她在上班的路上获悉自己家的樱桃树被地邻陈彦剪掉了枝条,于是,她急匆匆地赶到樱桃地,她眼前的大樱桃被剪掉了枝条,还发现地界的那条地楞也没有了。到工厂上班后恰让经理知道了此事,经理带宋芳芳到工厂法律宣传栏前,指导宋芳芳关注了抛沙司法所的微博,并与司法所新媒体工作人员邵城取得了联系。在抛沙司法所的帮助下,通过视频现场办公让宋芳芳远在北京的丈夫参与了与陈彦的矛盾纠纷现场调解,问题得到了彻底的解决。利用新媒体手段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纠纷,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赞扬。

拍 摄 背 景

    微电影《樱桃》以陇南市成县抛沙司法所司法干警邵城的真实故事为原型,讲述了他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充分利用政务微博等新型媒体传播快速、感染力强的特点,不断创新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职能与政务微博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务媒体服务群众的真实故事,展现基层司法干警的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对基层司法的认可和尊重,带头传递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