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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架金桥举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 抓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业务素质

来源: | 编辑:县司法局 | 日期:2018-06-25 | 阅读: 10

为加快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6月22日,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瑛,副局长马鸿烈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以及甘肃同谷律师事务所杨二宝、赵朝霞律师前往镡河乡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签约仪式。镡河乡乡长贾文涛、副书记王小斌、乡司法所、综治办、各村司法调解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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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镡河乡党委副书记王小斌主持。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瑛宣读了中共成县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办公室、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重点强调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重大意义,具体工作内容以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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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甘肃同谷律师事务所赵朝霞律师围绕协议的内容、律师工作的职责、为群众服务的决心做了表态发言。被指派的两名律师与镡河乡12个村分别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最后,土蒿村党支部书记对“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思想认识、服务村级组织以及方便人民群众做了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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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开展标志着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将为群众更好地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为维护成县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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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镡河乡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培训会召开。县司法局副局长马鸿烈结合实际案例,就人民调解组织的组成和工作程序、基本方法及调解技巧、人民调解员职业道德和纪律、调解常见、疑难民间纠纷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等内容进行了培训,重点就新修订的《宪法》内容进行了宣讲。并对新聘任的人民调解员、法治宣传员颁发了聘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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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张瑛就本次活动做了总结发言,强调开展好以下工作:一、学文件,充分认识做好“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意义;二、真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抓调解,通过“稳、调、帮、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四、常普法,以案释法营造法治宣传浓厚氛围!

监制:张瑛 审核:马鸿烈

编辑:王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