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的通知

来源:省质监处 | 编辑:县农牧局 | 日期:2018-05-22 | 阅读: 51

 

甘肃省农牧厅文件

 

甘农牧发〔2017〕120号


 

 

甘肃省农牧厅关于命名第一批省级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的通知
 

 

各市、州农牧(农业、农林、畜牧)局(委):
    为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探索有效监管模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根据国务院食安委总体部署,2014年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在全国启动开展了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即“双安双创”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作为“双安双创”的一项重要内容,成为“十三五”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抓手之一。
    我省积极响应,按照农业部要求和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在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的同时,启动开展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试点活动,制定印发了我省第一批省级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创建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八个方面重点任务,按照县级政府申请、市级农业部门考核推荐、省级农业部门批准和公开征求意见的程序,认定16个县和2个市开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活动。两年来,各创建县(市)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积极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深入推进生产标准化、发展绿色化、经营规模化、产品品牌化、监管法制化“五化”建设,创建活动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经创建单位自查、市州核查和省级复查,各创建县(市)均达到了“考核总分值在90分(含90分)以上,且所有关键项均符合要求”的创建考核标准要求。
    现命名凉州区、临泽县、陇西县、西峰区等16个县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命名金昌市、嘉峪关市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具体名单见附件。
    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省农牧厅将对此次命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示范引领和公信力。希望被命名的县(市)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条件,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创建水平,按照“率先实现网格化监管体系全建立、率先实现规模基地标准化生产全覆盖、率先实现从田头到市场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率先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率先实现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档案全建立”目标要求,努力打造成为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共治的“四个样板区”,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监管模式,为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还未开展创建的市州和县区要鼓足干劲,加强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区的学习和交流,借鉴和吸收好的经验和做法,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创建,形成“互看互帮互学共创”的良好工作氛围,共同推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新台阶,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附件:1.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名单
          2.第一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名单
 

甘肃省农牧厅
2017年4月24日

 


  抄送:农业部监管局,省食安办,凉州区、临泽县、陇西县、西峰区、榆中县、宁县、平川区、武都区、两当县、合作市、瓜州县、敦煌市、甘州区、崆峒区、武山县、临夏市人民政府,凉州区、临泽县、陇西县、西峰区、榆中县、宁县、平川区、武都区、两当县、合作市、瓜州县、敦煌市、甘州区、崆峒区、武山县、临夏市农牧(农业、畜牧)局(委)。

  甘肃省农牧厅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