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 | 编辑:县民政局 | 日期:2018-05-16 | 阅读: 133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我县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关键一年。为贯彻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2018年第5次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在助推扶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优亲厚友”和错保漏保,坚决纠正制度落实不到位、工作程序不规范、资料不健全、评选工作不透明不公开等突出问题。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局党组成员带队,抽调业务骨干,组成4个工作组,集中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245个村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健全协调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强化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二)坚持保主保重,精准保障。按照“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实行兜底保障”的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农村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和重点保障,促使其实现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三)坚持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操作程序,畅通农村群众的参与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到调查过程公开透明,调查结果公平公正。 

二、主要任务

(一)以解决低保工作存在责任主体不明确、入户调查不细致、低保对象不准确、保障类别不合理、动态管理不到位和评选工作不透明、不公开为重点,严格按照低保家庭困难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对现有农村低保特别是一、二类对象、预纳入户和去年年底上报的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同时,要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将符合低保条件但未纳入保障范围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二)完善落实规章制度、规范低保工作。通过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清查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制度和加强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关系保”、“人情保”“优亲厚友”和错保漏保等突出问题,确保保障对象认定准确,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复核重新认定现有低保对象。 以村为单位,对全县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集中调查复核,将现有三、四类对象中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及时调整为一、二类;现有一、二类对象中不符合一、二类条件的,准确调整为三、四类;对家庭成员在1-2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低保家庭,进行调查,看保障是否精准。现有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必须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凡退出低保范围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列出政策依据和具体原因,出具书面告知卡。做到清理清查全覆盖、不留死角。认真检查在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等关键环节及有效期保障、分类核查、动态管理等制度的政策执行情况。通过查申请审批审核程序,看是否存在“错保”、“漏保”、“关系保”、“轮流坐庄”、“人情保”、“应保未保”等问题;查低保家庭户籍档案,看是否存在“错保、骗保、多保、拆户保、死亡人员吃低保”等问题;查家庭经济状况,看保障是否准确和存在“富人吃低保”问题;查低保户一折通资金到位情况,看是否存在低保资金未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查低保工作经办人员及干部职工家属备案情况,看是否存在干部职工家属违规享受低保的问题;查公开公示程序,看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的问题;查低保资金发放到户情况,看是否存在拆户拼户、平均分摊、轮流保、二次分配、将低保资金截留挪作他用、甚至贪污私吞等违规违纪 违法 问题,切实做到保障对象准确,低保管理规范,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二)严查违规行为。 要以低保工作中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建立完善和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为基础,重点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低保中优亲厚友、评议不公以及信访反映进行集中查处。对清查中发现的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对于清查中 对现有保障对象中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五有户”(即:户内拥有机动车辆、有商品房、有经营实体 、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户均3万元以上存款),必须全部退出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但未纳入低保的,严格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补充新增,切实解决农村低保执行中不公平、不公正和操作不规范、甚至由村干部确定低保对象的问题。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在低保对象认定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建立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时间安排 5月初开始至6月底结束。

五、方法步骤。

(一)组织实施。4个工作组抽调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分组安排分赴各乡镇,根据各乡镇实际情况开展调查检查,各乡镇民政办要积极配合调查检查组,提供相关材料。

(二)入户走访。主要通过逐户上门实地查看被调查对象,了解家庭户籍状况、经济状况、财产状况人员状况等基本生活状况。重点要掌握保障类别是否精准。

(三)问题反馈。检查组对检查发现乡镇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限期整改,并开展回头看活动。

(四)汇报总结。专项行动结束后,每个组要形成报告,重点反映调查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对被调查乡镇的整改意见等。报告经领导审核后,交到社救办。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此次专项检查,是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整体部署和具体要求,从全县脱贫攻坚的大局出发,统筹做出的安排部署。各乡镇、工作组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精心实施,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积极配合实施。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好此次专项检查,安排专人协调入户调查事宜,确保专项检查顺利开展。

(三)严守纪律规定。专项检查中,各组要严守中央、省、市、县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得做与检查无关的事。

附:成县农村低保对象大检查入户核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