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

司法部:今年底实现法院看守所法援值班律师工作站全覆盖

来源: | 编辑:admin | 日期:2017-11-06 | 阅读: 113

  惠及民生的法律援助制度近年来不断完善,亮点之一是确立值班律师制度,由专业律师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这项制度落地两年,实践效果如何?9月28日上午,司法部联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状况并发布典型案例。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向财新记者表示,2017年底将实现法院和看守所法援值班律师工作站全覆盖,明年7月建立相关工作机制。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的制度。中国法律援助制度探索始于1994年,1996年《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修改时明确该制度法律地位,国务院2003年出台的《法律援助条例》提出基本框架和各项原则。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具体是指在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这项制度起源于英国,已在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实施,目的是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即时初步的服务,以保障司法人权。


  中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起步较晚,2006年试点以来没有大范围推开。2015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两高三部”联合制定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严格排除非法证据等多个改革文件均对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作出规定。司法部还研究起草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今年8月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名义联合印发。


  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在发布会上透露,目前,全国已建立2300余个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率达到88%,建立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1700余个,覆盖率51.7%。部分省份实现了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白萍表示,2017年以来,各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咨询16.7万余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9万件。“值班律师积极参与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提高司法活动的透明度和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她说。


  比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2017年7月2日晚,曲某在杭州市余杭区一邮政储蓄银行银联机上取款时发现机器里有一张卡未取出,便从该卡中到取出3000元现金并与同伙分赃,被公安机关处查获后认罪认罚。此后,值班律师向曲某介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内容并告知其涉嫌罪名的法律规定。法律援助过程中,曲某向律师提出取保候审请求,律师了解曲某家庭及工作情况后联系办案人员提出为其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核实后采纳了律师意见,对曲某取保候审。


  又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程序选择。上海某公司业务员倪某某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指使,采用虚假方式骗取海关手册并核销,造成公司偷逃税款423万元。2017年8月,上海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到达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会见倪某某,告知其检察院认定其自首、从犯的从轻减轻情节,是充分考虑实际案情及认罪态度后的宽大处理,倪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最终检察院向法院提出从宽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倪某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再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法律咨询。2016年5月11日,上海律师孙某受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安排在看守所值班,涉嫌贩毒罪的宋某对检察机关认定的贩毒克数提出异议,孙律师了解案情后,帮助宋某向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该中心审核材料后安排律师对宋某提供法律援助。


  白萍认为,值班律师制度在刑事诉讼制度中的地位将进一步凸显,值班律师工作在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中的职能作用将进一步发挥。


  看守所如何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开展工作?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游蓉介绍,一方面,看守所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必要办公场所和设施,并且悬挂标识牌;另一方面,完善告知的内容。看守所有收押告知的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收押入所后,看守所会告诉他在这里享有哪些权利,哪些规定必须遵守;此外,看守所还为值班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便利。“在押人员提出要会见值班律师,我们会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值班律师,值班律师过来以后,我们把在押人员带到会见室会见。”她说。


  如果确保法律援助律师服务质量?白萍介绍了实践中已有的四方面措施。首先,严把值班律师选任关,提高律师的准入门槛。如杭州的准入资质要求原来是两年以上执业经历,现在要求执业三年以上且要求律师承办10件以上的刑事案件。


  其次,规范值班律师服务行为。明确值班律师“必须做”和“不能做”的行为界限。“必须做”包括持证服务、挂牌上岗、亮明身份,在服务现场记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律问题以及提供的法律解答。“不能做”包括不得误导当事人诉讼行为,严禁收受财物、严禁利用值班便利招揽案源、介绍律师有偿服务及其它违反值班律师工作纪律的行为。


  此外还有加强业务指导、加强监督管理等。比如司法行政机关对律师在值班律师工作中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处理,促进提高值班律师服务质量;律师协会要将值班律师的履责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及律师诚信服务记录。如湖北严格规范值班律师管理,明确取消值班律师资格的几种情形,并规定一旦取消,三年内不得入选值班律师,而且把这种情况通报给律师协会。(单玉晓)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2017/0929/87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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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彩霞